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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见习记者邹祖铭北京报道 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近日联合印发《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按照多能互补、追求实效,因地制宜、多元创新,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各省自愿组织优选不超过1个县域,申报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

《方案》提出相关工作指标,到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可再生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广泛发展,就地消纳能力明显提升,新型电力系统配电网建设成效显著,非电利用多元化、成规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试点县平原地区实现炊事、取暖和农业用散煤基本清零,其他区域试点县制订平原地区炊事、取暖和农业用散煤清零规划并有序组织实施。以可再生能源产业经济带动农民增收,基本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安全可靠的农村能源供给、消费、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

《方案》明确了多项重点任务。一是推动农村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可再生能源多元供能体系。二是推动农村能源消费革命,实现县域清洁高效用能。三是推动农村能源技术革命,提升农村智慧用能水平。四是推动农村能源体制革命,提升清洁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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