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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柴嵘
受国家医疗保障局委托,该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近日公布了7月1日至9月30日各省份评级为“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情况,北京能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甘肃省临夏市福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药企被评定为“严重”失信。
根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北京能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向多家医疗机构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中药饮片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折合人民币198万余元。该失信行为时效标准的起始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按照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规定,评定企业“严重”失信。
根据甘肃省临夏县人民法院判决,临夏市福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医疗机构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药品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折合人民币135.5273万余元。该失信行为时效标准的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甘肃省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按照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规定,评定企业“严重”失信。
为解决医药领域给予回扣、垄断控销等行为造成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等问题,国家医保局曾于2020年8月28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以省为单位、以医药集中采购机构为主体,全面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信用评价制度具体包括6项内容:建立信用评价目录清单;建立医药企业主动承诺机制;建立失信信息报告记录机制;建立医药企业信用评级机制;建立失信行为分级处置机制;建立医药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各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来源可靠、条件明确、程序规范、操作严密的要求实施信用评级,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时效、影响等因素,将医药企业在本地招标采购市场的失信情况评定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4个等级,每季度动态更新。对于涉及违法违规的失信行为、信用评级所依据的事实,以法院判决或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