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雪妍 周程祎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访谈嘉宾:

吴瑞君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助理

徐丛剑 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院长

龙婉丽 全国政协委员、静安区副区长

张娣芳 全国政协委员、奉贤区副区长

“想生不敢生”群体占比最大

记者:今年两会期间,有委员提出应“重视一孩”,即生育支持政策不能只给二孩、三孩,一孩才是生育萎缩的主因。在您看来,现在生育率走低的原因是什么?

吴瑞君:目前生育意愿低的群体主要分三类:一是“不想生”,就是我们说的生育内驱力不足,很多家庭特别是年轻夫妻不想要孩子,往往是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把孩子当作一种耐用消费品,觉得成本高、效用低,所以生育意愿持续下降;二是“不能生”,占到育龄妇女总量的10%左右;三是“想生不敢生”,这部分占比最大,经济压力太大,养不起是最主要原因之一,此外还有就业问题、生育的机会成本、养育照料、住房紧张等问题。

徐丛剑:有些女性“不想生”,可能与现代女性的观念转变有关,她们会觉得生育是女性的权利,并非义务,生孩子不是必选项。还有些女性“不敢生”,生孩子可能会影响到女性的工作和晋升。对年轻夫妻来说,如果再生二胎,经济压力会更大,工作也有可能受到影响。

全方位为育龄妇女减轻压力

记者:育龄妇女是生育主力,如何减轻育龄妇女压力、保障育龄妇女权益?

吴瑞君:首先,我们要强调生育是家庭行为,丈夫要共同承担起育儿的责任,家里的老人也应尽可能地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二,政府除了要根据实际延长生育假外,还可以尝试实施夫妻共享的育儿假,建议可以强制男性休假不少于育儿假的1/3,以减轻女性育儿负担,提高女性尤其是职业女性的生育意愿和最终生育水平。从企业层面来讲,在招聘员工时不应该歧视女性,这当然需要政府的外力推动。比如,对于女性职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超过一定比例后,政府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甚至女性职工生育的成本可以由政府和企业共同负担,这样也有助于企业减少在招聘过程中对女性的歧视。

第三,建议实施生育友好型的企业认证制度,比方说,通过设置相关的指标进行评估,通过认证的企业可以在年检、项目引进、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推动营造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从社会角度来说,更多公共场所应该配置一些孕妇友好的设施,这样也有助于推动更多的女性提升生育意愿。生育友好型的社会形成了,就能慢慢地推动形成一种愿意生育的文化氛围。

完善政策体系激发生育意愿

记者: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构建生育友好环境,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发力?

吴瑞君:目前,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化的政策体系尚未有效形成。我们需要按照群众多元化的生育需求,加强部门协同,为“想生不敢生”的中低收入家庭减负赋能。现在国家已经通过个人所得税里的教育专项扣除来减轻育儿家庭的负担,但是力度仍不够,建议政府研究提高个人所得税教育专项扣除的返还强度。

教育方面,现在家庭都比较重视子女的教育投资,大家都想进好的学校,这就造成了教育“内卷”,进而使得教育成本水涨船高,我们应该进一步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另一方面,前几年深圳等城市已经开始试点幼儿园免费教育,或许其他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推广幼儿园、甚至高中的免费教育,降低家长教育负担。

龙婉丽:幼有所育、幼有善育,是关乎千家万户的大事,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针对群众反映的“托育难”的问题,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了一系列走访调研,在江宁路街道率先建成3家社区“宝宝屋”,打造“十五分钟托育服务圈”,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便捷、优质、科学、多样化的集中照护和育儿指导服务。

张娣芳:我国虽然相继实施了二孩、三孩政策,但实践中并没有深层次激发适龄人群的生育意愿。有关调查显示,孩子无人照料是超半数家庭放弃生育二孩的重要原因。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建议尽快制定出台推动家庭托育点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为各地提供政策依据和基本参考。同时将家庭托育点建设纳入政府指导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指导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家庭托育服务专业化建设,将之纳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专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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