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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青海、海南、内蒙古等省份,深圳、丽水等23个市(州、盟)以及阿尔山、赤水等100多个县(市、区)都开展了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试点示范。GEP反映的是生态系统提供的最终生态产品和服务价值量化的总和,即为绿水青山“定价”。从“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合理有效的GEP核算提供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实践抓手,成为一个缩影。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要把生态资源、生态产品转化为生产力要素融入市场经济体系,并形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重点,在于明确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并建立相关机制。
生态产品虽是无形的,但本质上与其他有形产品一样,都具有内在价值。做好产品的价值量化,让价值充分反映现实需求,是实现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关键前提。目前,我国正在多个层面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从标准规范、实践应用等方面推动“定价”工作朝着更加系统完备的方向发展。
构建成熟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这个意义远超经济范畴,对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都有关键作用。生态产品价值标准统一,可衡量、可计算,有助于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和产业结构提供具有量化参考价值的依据。同时,也是构建生态产品品牌体系、培育配套的交易市场的必要条件,促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都离不开这个先决条件。
价值量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生态产品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还缺少完备的定价机制和环境,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要从度量、交易、配套三个方面着手。
价值必须可度量,这是定价的基本规律和客观要求。生态产品的价值衡量,首先要有一个核算规范,对核算期、核算流程要有一个清晰的界定。其次是要分门别类,对不同类型的生态产品从“量”和“价”两个维度去进行具体界定。上述两个方面是价值衡量的基础,缺一不可。
度量成熟后,交易是促使定价机制成熟的关键一环。交易可以修正价格,根据市场的供需力量对比,推动生态产品价格进行有序调整。随着交易范围的扩大,以及交易方式的多样化,生态产品能够更好地融入到金融体系中,其定价的准确性、便利性、灵活性将得到加强。
配套制度建设和保障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具体看,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试点机制。生态产品在价值量化的过程中,要有充分的测算、估算、分析的过程,在没有完全成熟之前不能全面铺开,试点是题中应有之义。第二,利益分享协调机制。生态产品涉及环节多、主体多,这就要求在生态环境保护者、使用者之间构建均衡调节机制,建立差异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第三,相应的融资配套支持。在合规规范的前提下,拓宽生态产品融资渠道,建立绿色信贷重点项目库目录,扩大绿色产业信贷政策覆盖范围,这些都有助于加速生态产业化进程。
不同于现已成熟的各类核算体系,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客观上需要足够的时间和较长的过程。生态产品具有公共性、准公共性和经营性多重属性,把这些属性和经济学上的定价方法结合在一起就是一个创新。此外,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与增加值核算相衔接,其中涉及理论、规范、标准等内容的逻辑统一,很多都需要在不断的探索中才能加以明确。对此,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精打细算”的具体实践,从一个又一个具体项目中探索核算规律,从不同区域的案例中寻找共性规律,形成有针对性的定价方法和机制,不断提升横向可比性,带动相关市场运营机构成长壮大。同时,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保障,推动解决影响定价可持续开展的系列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