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天明判了,一石激起千层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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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酒谛 作者︱智军
这几天,对于苦等数年的判决结果,很多媒体都用了“乔天明,判5年、罚4亿”这种极简式标题,来对中国白酒行业这一广受瞩目的事件进行报道,消息爆出之后,有关乔天明获罪的信息很快被推上热搜。
在剑南春快速成长的年代,抹不去乔天明的影子;在剑南春经历阵痛的阶段,也注定抹不掉乔天明的罪责。
这其中,或许呈现的是乔天明的“双面”人生。
01
历史有自己的记忆
与新中国同龄,出生于1949年9月的剑南春集团董事长乔天明,在已经走过的74年人生中,有过自己的高光时刻——他将在前两届名酒评比中无缘“中国老八大名酒”的剑南春,一举带入与茅台、五粮液齐名的品牌高地,曾经并称为中国高档白酒的三驾马车。
同时,在很长时间内,“茅五剑”也成为中国白酒行业一个拆不散的专用词,特指茅台、五粮液与剑南春三大高档白酒,而且是惟三无四,足以彰显当时剑南春的行业高度。
历史有自己的记忆,乔天明对剑南春的贡献,无论如何都抹不掉,与他最终获取什么样的罪名无关。
02
世事不如常
可惜世事不如常,不仅白酒市场在变,剑南春早已跌出三甲,被茅台和五粮液远远甩在身后。同时,在白酒走向市场化过程中,因激烈市场竞争而出世的业内风云人物,如今早已物是人非。
此前,古井贡的王效金、贵州茅台的袁仁国都以“晚节不保”的方式面向中国白酒行业献上谢幕礼,如今,步后尘的剑南春集团董事长乔天明,在迈入古稀之后,却也要用一个“罪人”的身份为自己的余生画上一个悲情符号。
风水轮流转,在中国白酒的风水轮中,“茅五剑”曾经携手并进,但茅台、五粮液向上,剑南春向下,业内高档白酒铁三角的格局最终被打破。面对后来居上的国窖1573,剑南春不得不拱手让位,奔驰变奥迪,好在没有像名酒中的武陵、宋河、宝丰一样汽车变摩托。
03
秋后算账
作为白酒行业“风云一代”中的营销大师,王效金、袁仁国、乔天明都曾经红极一时,在跨出法律边界之后,都没能逃脱“秋后算账”的宿命。
出事之前,古井贡的王效金或许是早有心灵感应。在早些年采访王效金的过程中,他多次提到一个词——秋后算账,结果不久后一语成谶。
对贵州茅台袁仁国的几次采访,能够充分感受到其性格中的张扬霸气,因此在利益格局中,有人希望他能一鼎定茅台江山也就不足为奇——有经销商为讨好袁仁国,特意定制了一尊重量5公斤的纯金“大鼎”,并将古人用来形容茅台酒的诗句“酒冠黔人国”镌刻其上,只不过,其中人民的“人”被改成了袁仁国的“仁”,一字之差,彻底改变了诗句的本意,也击碎了诗意中的善良和美好,将袁仁国摁进了腐败分子的花名册。
乔天明的结局其实也早有前兆,2003年前后,在财经领域颇有影响的《智囊》杂志抛出两篇重磅文章,问责剑南春改制中的国有资产流失,探寻剑南春的前路,其中之一题为《尴尬剑南春》,在这篇文章发布十多年之后,为剑南春走向辉煌立下汗马功劳的乔天明,以行贿手段谋求改制利益,并私分国有资产的做法,最终成了剑南春的一大“尴尬”。
04
“双面”乔天明
在法权部门对乔天明事件盖棺定论、一锤定音之后,伴随着一边倒的舆论,乔天明的余生,将与侵吞国有资产、行贿等罪名相伴至死,成为抹不去的人生污点。但在这背后,很多人却忽略了乔天明之于剑南春的另一面——抹不去的功绩。
在乔天明与剑南春的相爱相杀中,其实隐含着乔天明的一种“双面”人生。一面是乔天明对剑南春品牌爱如亲子,珍视它身上的每一寸羽毛;另一面是乔天明对剑南春背后的财富贪欲过度,忽视了水满则溢、弓满弦断的常理,这才有最终因官商勾连、僭越法律底线、行贿、私分国有资产所导致被“判5年、罚4亿”的结局。
接触过乔天明的人,有很多都认为他是个性情中人,对于自己看重的人,乔天明可以用三句话来解决问题。第一句:来干嘛;第二句:要我做什么;第三句:去找某某处理吧,我来安排。
乔天明对剑南春品牌十分珍视,每次采访乔天明,他都会从随身携带的手包中拿出笔和记事本,将他认为有价值的信息和线索记录下来,并安排人逐一落实。如实记录,认真分析,这是乔天明研判市场、进行决策时的一大习惯,在面见经销商、同行、客户、媒体等不同身份的来访者时,他的这种习惯始终如一地保持着,只要有问题、线索和信息反馈,他都会及时记在记事本上。
从1996年担任剑南春集团常务副董事长、总经理至2015年因涉案失联,在此期间的20年时间里,乔天明为剑南春占据中国高档白酒C位付出了诸多心血,他的记事本,也打磨出了剑南春的品牌成色。
而乔天明为改制寻求官员庇护,则提前在“记事本”上为自己写好了5年刑期,冥冥之中,一切似乎早已注定——2012年8月10日,剑南春爆发改制风波,职工闹事、董事长被打、企业停工……最终,虽然通过集团、职工、政府三方协调谈判,问题得以暂时解决,但当年这颗将爆未爆的雷,也成为引爆乔天明案的导火索。
05
看不见的交易
2003年,乔天明主导剑南春改制,由此成为大股东。在改制过程中,时任德阳市委书记的李成云成为为乔天明提供幕后支持的大佬。根据庭审信息,乔天明的案件貌似成为导致李成云最终落马的原因之一。
根据媒体的公开报道,李成云案在2017年5月宣判时曾提到,李利用职务之便,为乔天明等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2001年—2006年期间,李成云担任德阳市委书记,正是在他任职期间,地处德阳辖区绵竹市的国有独资企业剑南春,最终完成了改制,国资全部退出,变身乔天明作为大股东的民营企业。后李成云升任四川省副省长,直至李落马后,剑南春改制时的幕后交易才浮出水面。
从媒体报道的字里行间可以发现,在剑南春改制背后,乔天明与对改制拥有主导权的当地官员深度勾连。当年,为了改制顺利,乔天明极为罕见地被李成云提拔成绵竹市委常委,成为企业主在市委入“常”的极少案例之一。
2018年9月,乔天明案开庭时,公诉机关曾提到乔天明在侦查阶段供述,改制前他曾提出向李成云送2000万元股每股1元的股票,希望李成云支持管理层收购,不过李成云案发后对此进行了否认。有人估算,这2000万股剑南春股票市值高达3亿元,成为乔天明案和李成云案中的一道“罗生门”。
另外,乔天明还与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一案有牵涉,2012年12月1日,其子乔愚大婚,李不仅亲自出席,还在婚礼现场发表了公开讲话,第二天晚上,李春城被中纪委带走。时隔3天之后,2012年12月4日,令无数官员心生敬畏的“八项规定”出台。
行贿二字,将成为贴在乔天明身上的一道晚年标签。不管在这背后有多少看不见的交易,或许都会随着乔天明接下一切后果,在扶爱子乔愚上马之后,将一切对剑南春的杀伤力,统统消弭于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