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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4日讯(记者 成琪)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文化和旅游部发布通知,将组织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会同有关地方、支持机构,分别在五一、中秋和国庆、元旦、暑期,分主题举办促进活动主场活动,其他地方、支持机构结合实际同期举办分会场活动,共同推出若干消费促进活动、消费场景及惠民措施。

根据通知,促进活动聚焦新兴消费热点、新型消费业态、新消费场景,落实“百城百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消费补贴、积分奖励兑换等惠民措施。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出消费惠民措施,引导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在活动期间推出各具特色的优惠促销政策,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在消费场所空间建设及惠民措施活动实施中做好适老化服务。

通知要求,要创新消费活动形式,打造消费新场景、新模式,构建主客共享的文化和旅游消费新空间,吸引线上流量转化为线下客流。支持地方和有关机构举办线上演播、沉浸式演出、艺术展览、红色旅游、非遗体验、直播带货、国风国潮、温泉冰雪、互动体验等专题活动。

通知指出,要加强区域联动协作。进一步发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与周边城市或区域同步行动、联合促销,推出区域一体化消费惠民措施和一揽子消费促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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