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程雅
11月22日,中通国脉(SH603559,股价13.35元,市值19.13亿元)发布公告,为保证上市公司实控权的稳定性,经张显坤、王世超、李春田、孟奇、张秋明、张利岩六名股东与海南吉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地优”)充分沟通,决定撤回《关于解除与海南吉地优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此前,几人的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声明将中通国脉推上风口浪尖,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也引来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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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结构较为特别
实际上,中通国脉的控制权结构一直较为特别。刚上市时,中通国脉的控股股东、实控人为王世超、唐志元、李春田、李全林、张显坤、王振刚、张建民、田国华、于生祥、孟奇10名自然人。这10人曾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需要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
2019年12月初,协议到期自动终止,不再顺延。王世超、张显坤、李春田、孟奇、张建民、曲国力、张秋明、张利岩等8人随即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成为中通国脉实控人。
到2021年7月,中通国脉披露称,王世超、张显坤等8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已经自动终止,不再顺延;而张显坤、王世超、李春田、孟奇、张秋明、张利岩等6人签署了新的协议,构成了新的一致行动人关系。当时,6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333.1万股,占总股本的9.3%。
而去年10月,中通国脉披露,为进一步稳固和稳定控制权,张显坤等6人与吉地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签署后,中通国脉的实控人变更为张显坤、王世超、李春田、孟奇、张秋明、张利岩及王锦。其中王锦持有吉地优50%的出资比例且为该公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吉地优的实控人。
上述人等合计持有中通国脉1619.73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30%。其中,吉地优持有中通国脉286.63万股,持股比例为2%。
按照约定,各方行使表决权时,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吉地优的表决意见为各方的一致意见,各方应按吉地优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而这一约定也赋予了吉地优相当的话语权,但后续,各方却出现了分歧。
股东分歧消除
3月16日,中通国脉发布公告,收到股东张显坤等6人发来的声明,将解除与吉地优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与之类似涉及到表决权的一切协议。
在该声明中,股东张显坤等六人表示,吉地优初始介入的股东新宇辰天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和自然人乔艳系负责上市公司后期资本运作和市场运作的两大合作力量。但二者在没有通知其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下于2021年12月2日退股,原因不明。且后续介入的两个法人股东的自然情况和加入目的也未对其他一致行动人做过任何沟通。
几人称,曾数次试图与“吉地优”联系,以了解更换有限合伙人的真实原因,并为上市公司寻求资金支撑和业务支撑,均无果,故认为,与“吉地优”方面无法形成有效沟通,亦无法获得事实上的资源支撑与保障,且该种情况的持续将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十分不利。
因此,几人选择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但吉地优却表示,“关于王世超等六人提出的单方面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声明,相关理由不成立,相关声明无效,我司不认可。前一致行动人协议继续有效。”
上市公司则表示,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生产经营正常开展,但股东的分歧可能对公司现有控制权结构产生影响。
今日,中通国脉公告表示,经与吉地优充分沟通,张显坤、王世超、李春田、孟奇、张秋明、张利岩决定撤回《解除声明》,2021年10月29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继续有效,六人将继续履行并遵守。
上市公司表示,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管理层高管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现有业务稳步开展,公司日常生产运营正常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