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湾区之声
近期,广东、湖北、四川等省份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明确开展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按规定报销参保人普通门诊费用。但与此同时,自己个人医保账户里的资金减少了,让一些人有点疑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目的是什么?参保人的权益是否受到影响?来看专家解读。
提高个人账户社会互济性
加强门诊保障
专家介绍,我国现行职工医保制度已有20多年历史,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其中,统筹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缴费,主要提供住院、门诊大病和部分慢性病的医疗保障;个人账户来源于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划拨,主要用于一般的门诊医疗费用支出。
由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缺乏社会互济性,个人账户在门诊保障方面的功能具有局限性,出现了参保职工“有病的不够花,没病的用不了”的状况。80%以上的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资金集中在健康状况较好的青壮年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上,而不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以负担支付门诊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通过建立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来提高医保在门诊保障方面的能力,以减轻个人在门诊医疗保障方面的负担。
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后,单位缴费全部计入医保统筹基金,不再将其中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同时参保人个人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的保障范围。
个人账户改革
对老年人有什么影响?
有一些老年人看到改革后个人账户“钱”少了,担心看病吃药使用受限。
指导意见明确,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水平以50%起步,并要求各地在此基础上对退休的老年人再给予倾斜支付。
专家表示,通过对多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方案的对比,还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点——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拓宽,使用主体从个人扩宽到配偶、父母、子女等,对象范围从药品支付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这对老年人来说更是个利好。
协同配套服务将同步推进
提高大众对改革的获得感
根据相关部署,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将通过3年完成。目前,大多数地区已经公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细则,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医保统筹力度等情况存在差异,相应的改革策略与举措不尽相同。
专家及业内人士建议,应同步推进协同配套服务,例如合理调整门诊报销的起付线与最高支付限额、尽快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等。
不少地区调整措施,促进政策平稳过渡,如广州在门诊报销由月度限额调整为年度限额的基础上,提高了报销金额。
综合:总台央视新闻等
监制/胡翼 宋雪
主编/张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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