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意味着粤菜发展“1+N”立法模式中的“1”已经完成,广东在创新省市协同立法中迈出坚实一步。

《条例》围绕粤菜产业促进、人才培养、文化传承传播等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在全国率先就推动地方菜发展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致力推动民生改善“大变化”。《条例》共29条,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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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才培养

鼓励职业学校聘请“粤菜师傅”担任教师

粤菜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人才。《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粤菜师傅人才培育体系,统筹教育、培训资源,支持建设人才培养与评价组织,加强烹饪技术等粤菜相关技能人才教育和培训。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还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按照规定设立烹饪技术、营养膳食、食品科学、饮食文化等粤菜相关专业或者课程,培养具有科学研究能力的粤菜高层次专业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粤菜师傅”接受高等学历教育。同时,鼓励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的“粤菜师傅”担任专职或者兼职教师。

除了注重院校培养,《条例》还将广东首创的“新型学徒+行业研发”培养模式上升为法规制度,鼓励“粤菜师傅”技能大师和星级“粤菜师傅”带徒授业,传承粤菜制作技艺等。

同时,《条例》注重通过完善相关机制认定方式和激励机制,规定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粤菜师傅”职业技能评价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评价方式,推进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还规定应当建立健全星级“粤菜师傅”认定机制。

关键词:产业发展

推动粤菜美食与文旅融合发展

为摸清粤菜资源底数,《条例》对粤菜资源普查作了规定,要求根据实际建立本地粤菜特色菜品名录。为提升粤菜品牌建设保护水平,《条例》对加强本地粤菜集体商标、公共品牌、地理标志等的宣传、保护,打造粤菜名店、名品、美食街(城),通过美食鉴赏、消费指引等方式对粤菜餐厅进行宣传推介等内容作了规定。

粤菜讲究食材新鲜,原汁原味。对此,《条例》规定政府应当挖掘与培育本地优质特色食材和康养饮食资源,推进粤菜特色原辅材料基地建设,推动建设粤菜食材采购、配送、溯源的供应链服务平台,推进粤菜食材供应链数字化应用,促进粤菜食材产销高效对接。

此外,为推动建设在全国乃至全球都有影响力的预制菜产业高地,《条例》规定政府部门应当建立预制菜产业项目储备库,并强化对预制菜产业研发的政策支持,支持“粤菜师傅”技能大师、星级“粤菜师傅”参与研制预制菜等。

《条例》还注重美食与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和旅游、商务等部门应当统筹规划粤菜美食与文化旅游发展,培育精品线路,发布美食地图,推动美食体验与历史文化、文化创意、自然生态、滨海休闲等文化旅游项目融合发展,同时应当依托乡村旅游美食点和精品线路建设,与岭南民俗文化体验、农业观光休闲等相结合,推广地道粤菜美食。

关键词:文化传承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粤菜主题博物馆

如何做好粤菜文化的传承保护?《条例》规定,政府应当组织加强粤菜文化理论研究,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饮食风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和铺张浪费等陋习。为加强对地方传统特色小吃的挖掘保护,《条例》明确,推进建立地方传统特色小吃制作工艺档案以及数据库,对具有独特历史意义的濒危传统特色小吃实施抢救性记录。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还规定学校应当为粤菜文化进校园、宣传推广粤菜文化提供便利,增强学生对粤菜文化的了解;中小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将粤菜文化纳入相关地方综合课程内容,列入教学计划,鼓励高等学校将粤菜文化纳入人文素质课程等。

为推动粤菜展示展览工作,《条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者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粤菜主题博物馆、虚拟博物馆等展示体验平台,有条件的博物馆、方志馆开设粤菜专题展览,在粤菜美食街(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旅游景区、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配套建设粤菜文化展示场所等。

关键词:协同发展

建立跨行政区划的协作机制

粤港澳三地饮食文化同根同源,粤菜是深化三地交流合作的重要内容和纽带。《条例》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通过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粤菜产业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开展“粤菜师傅”技能竞赛等方式,推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弘扬粤菜文化、共建世界美食之都等方面的区域合作。

同时,为促进广府菜、潮州菜、客家菜等地方特色风味菜协同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探索创新了省市“1+N”协同立法新模式:由省人大制定《条例》,主要解决粤菜发展促进中的全省共性问题;由汕头、佛山、梅州、江门、潮州5市分别制定相关条例,合力推进全省粤菜发展工作。

为强化协同发展,《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地方特色风味菜协作发展需要,共同建立跨行政区划的协作机制,加强在促进地方特色风味菜发展方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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