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茂化实华新聘财务总监一事引发争议。

茂化实华新聘的财务总监因受贿有刑事案底,遭两名董事明确反对,随后,交易所紧急下发关注函。

11月3日晚,茂化实华发布交易所关注函回复公告称,刑事被追责记录依法不影响其任职资格,公司聘任廖显纲担任财务总监合法合规。

公司:不影响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10月26日,茂化实华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聘任廖显纲为财务总监。出人意料的是,该议案遭到两名董事反对,理由是廖显纲有刑事被追责记录,且职业经历变动频繁。

随后,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聘请廖显纲为财务总监的具体原因,及刑事被追责记录是否影响其任职资格等情况。

根据公司11月3日的回复公告,因工作安排调整,茂化实华原财务总监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财务总监职位空缺,公司认为廖显纲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具有复合型财务人员的素养,符合公司未来财务管理发展方向。公司董事会聘任廖显纲为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茂化实华还表示,廖显纲任职公司财务总监,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情形,其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刑,于2016年9月19日刑罚执行期满,截至目前已超过五年,该刑事被追责记录依法不影响其任职资格。

曾因受贿罪被判刑6年

公告资料显示,2011年5月13日,廖显纲曾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刑期至2019年9月19日止),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2011年8月2日,被改判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2013年4月1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对廖显纲减去有期徒刑一年。截至2016年9月19日,廖显纲刑罚执行期满。

公告还表示,对于上述情况,廖显纲曾对茂化实华承诺,其本人非常清醒认识到接受刑事处罚后,要更珍惜社会和公司提供的机会,主动承诺在今后工作中,必定认真学习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完全自觉接受监管部门、交易所和股东等的监督,做到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财务总监职责。

对此,茂化实华董事会认为,廖显纲拥有诚信的态度,其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聘请廖显纲担任财务总监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频繁跳槽引发争议

对于深交所关注的廖显纲简历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问题,茂化实华表示,在收到交易所关注函后,公司对廖显纲进行了全面的人事背景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从1993年7月起至2022年10月,廖显纲曾先后在江苏神鹰集团、宜兴市华扬新型建材厂、宜兴市新华扬轻钢构件厂、北京润声阳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任职。

茂化实华表示,廖显纲简历中相关表述存在瑕疵,但对简历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构成实质影响,其简历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中其他影响其任职资格的情形。

截至11月3日,茂化实华收盘报4.45元,下跌1.11%,最新市值23.13亿元。2022年前三季度,茂化实华营收同比增长38.73%,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86.79%。其中,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3.1亿元,同比下降15.94%;归母净利润亏损806.11万元,同比下降1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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