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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南省治水办主任、省水务厅党组书记钟鸣明表示,2023年,海南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将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力争达到55%。
据了解,2022年,海南省共完成2441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由2021年底的29.8%提高到41.9%,超12个百分点完成年度目标。
当前,海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存在资金缺口大,治理技术模式选择不科学,污水收集率低,部分设施“空转”和“带病运行”,标准化运行管理落实不到位、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海南拟采取五大措施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一是对2022年全省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一县一单”方式下发;二是开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专项检查,系统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和目前存在问题,全面总结运行管理典型经验做法;三是充分发挥“外脑”的“智囊”作用,完善制度保障、强化科学指引;四是严格落实三级考核制度、按效付费制度、水质监测制度、标准化运维技术要求;五是积极指导各市县拓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筹措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