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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经营、储存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一些商家却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并销售。近日,文成法院审理并宣判两起危险作业案。
“我这里的烟花便宜,你买了再卖出去可以赚。”经营超市的刘某父女面对兜售,最终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在明知自己没有证不能售卖烟花爆竹的情况下,先后三次向对方购入总价约8000元的烟花爆竹,并囤放在超市二楼和三楼的房间里。
办案机关在该超市中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31箱。经过抽样鉴定,送检烟花爆竹中不仅有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还检出高氯酸钾、硫磺、铝粉等成分,部分产品含烟火药、黑火药。而涉案超市只是一间位于居民区内、售卖生活用品的普通超市,并不具备安全储存烟花爆竹的条件。
文成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父女二人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经营、存储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依法对被告人刘某云、刘某民以危险作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缓刑一年一个月至一年不等。
原标题:闹市区暗藏“军火库”?“危险作业罪”了解一下
通讯员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