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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2月16日讯(记者燕山 蔺壮壮)近日,银保监会网站显示,晋商银行晋中分行因转移贷款用途,违规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被晋中银保监分局罚款305万元;郝春保、刘勇谦、李锋、肖伟被警告;同时,晋中银保监分局责令晋商银行晋中分行对其他违规人员内部问责。
事实上,今年以来,晋商银行旗下已有多家分支机构被罚。中国网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该行旗下分支机构年内已被人民银行及银保监系统开出15张罚单,涉及该行10家分支机构,合计罚款已达1316.8万元,其中5张罚单的罚款金额在“百万级”。
具体来看,除上文提及的对晋商银行晋中分行处罚外,2022年3月24日,晋商银行晋中分行因漏报投诉数据;未严格落实信息使用授权审批程序,被人民银行晋中市中心支行警告并处以罚款41.2万元。2022年5月7日,晋商银行吕梁分行因未经核准担任高管并履行高管职责,被吕梁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2022年6月9日,晋商银行临汾分行因漏报投诉数据;错报投诉数据;未严格落实消费者信息使用授权审批程序,被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警告并处罚款69.6万元。2022年6月15日,晋商银行吕梁分行因贷款调查、管理不尽职,被吕梁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20万元;同日,晋商银行汾阳支行因贷款调查、管理不尽职,被吕梁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2022年6月21日,晋商银行柳林支行因贷款调查、管理不尽职,被吕梁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2022年8月11日,晋商银行大同分行因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在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被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1万元。2022年8月30日,晋商银行运城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运城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40万元;同日,晋商银行阳泉分行因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被阳泉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2022年9月6日,晋商银行吕梁分行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违规发放贷款承接表外风险资产、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吕梁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170万元。2022年9月7日,晋商银行晋城分行因表内信贷风险与表外融资等其他风险相互传导,融资产品出现偿付风险后通过新增表内贷款方式兑付,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贷款减值准备计提不足;违规变相发放土地储备贷款,被晋城银保监分局罚款250万元。2022年9月15日,晋商银行运城分行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运城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100万元;2022年9月16日,晋商银行朔州分行因隐瞒不良资产真实水平、将不良资产划分为正常类资产以及拨备覆盖率指标虚假、贷款减值准备计提不足,被朔州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罚款80万元;因违法发放贷款;违反员工行为管理,违规从事民间借贷和营利性活动,被朔州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罚款100万元。
另外,今年5月9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网站显示,长治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俊飚(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俊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开信息显示,此前王俊颷曾任晋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
在内控频频“爆雷”的同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晋商银行第10大股东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8月30日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1118.33万元。根据该行三季度报,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在该行持股比例为3.43%。
此外,记者注意到,年初至今,晋商银行股价震荡下行。截至12月13日收盘,该行报收1.05港元每股,较年初已下跌28.57%,较2019年上市时股价下跌73.42%。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上述情况向晋商银行年度报告中披露邮箱发送采访问题,并致电该行。该行工作人员称已将采访问题转交相关同事,并向记者提供相应联系电话。记者随后多次于工作时间拨打这一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截至发稿,亦未收到相关回复。
公开资料显示,晋商银行总行设在山西太原,2008年12月30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太原市商业银行更名,2009年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并于2019年7月18日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根据三季度报,截至2022年9月末,晋商银行资产总额达3202.9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