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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下午,南京市举行“解读《南京市全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宣布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放宽人才落户条件。
这次出台的《若干政策措施》包括6个方面23条内容,在更大力度繁荣消费市场方面出台3条措施,包括巩固文商旅消费复苏势头,切实增强服务消费拉动力;聚焦汽车、家居、家电等重点产品,进一步提振大宗消费;优化房地产和土地出让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马阳介绍,南京将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市公安局拟会同市人社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调整修订《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在该政策中新增“35周岁(含)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正在南京市缴纳社保即可落户”的内容。《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是南京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将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办理,适时印发实施。
在“推进户籍准入同城化,长三角区域社保缴纳年限均可累计纳入南京市缴纳年限计算”的政策落地方面,南京市公安局拟调整修订《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扩大社保累计认可范围,由原来对“省内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累计认可”扩大到对“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累计认可”,即在申请人满足落户基本条件前提下,对长三角区域社保缴纳年限累计纳入南京缴纳年限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