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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报讯(记者 谢旺)近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重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消委会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排查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超时段、超限额收费,不落实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通知》强调,要严格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重点聚焦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是否规范。推动全面使用《重庆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等内容;积极探索加强预付费资金监管的有效方式,支持消委会开展社会监督。

《通知》还要求,相关部门要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部署,把专项行动落实落细,力争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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