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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袁秀丽)5月3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显示,阳光城股票于5月29日、5月30日及5月3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这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对此,阳光城表示,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导致及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上述关联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同日,阳光城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显示,截至5月31日,阳光城股票收盘价连续13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股,预计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股,股票上市交易将被终止。

编辑 武新

校对 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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