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本面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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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是“同宇新材”,最近刚通过IPO审核,这家公司主营业务系电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覆铜板生产,产品最终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讯等领域。
财务数据表现来看,最近三年营收、净利增长形势都不错,但是现金流表现可不行,从2019年到2022年没有任何一个年份的经营净现金流是正数,在这4年里同宇新材总共实现账面利润将近4个亿,但经营净现金流则累计净流出了将近1.4个亿,这个数据相当难看。
引起力场君关注的还不是现金流,而是同宇新材在很多关键信息上披露的遮遮掩掩。
首先说同宇新材的产能利用率,公司在招股书第26页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已经接近饱和,现有的生产能力已经难以充分满足下游市场需求”;但是在招股说明书中,同宇新材并未详细披露产能利用率数据。
一边是认为“产能利用率已经接近饱和”,这说明同宇新材是有能力统计产能利用率,但另一边又与所有IPO公司不同,拒绝披露产能利用率数据、让这个关键经营指标成了一个谜,同宇新材连同其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这是要掩盖什么吗?
更神秘的还有同宇新材的采购部总监。话说同宇新材截止申报上市前,直接持股股东中,仅有采购部总监胡展东一人,并未位列于董监高名单中,直接持股比例为2%。
招股书披露,在2021年7月公司的原控股股东乾润泰将所持股份以0对价转让予张驰、苏世国、章星、邓凯华、胡展东等人;与此同时,早在2015年同宇新材刚成立时,“张驰与苏世国、章星、邓凯华、席奎东作为环氧树脂领域的专业人士拟共同成立公司从事环氧树脂等化学品的生产及经营,纪仲林作为张驰的朋友看好公司定位与发展拟对公司进行投资。”
也就是说,在上述以零对价获得乾润泰转让股份的股东中,除了胡展东之外,其余4人原本就是同宇新材的创始团队成员,为什么这个采购部总监胡展东竟成了一个另类?
不仅如此,同宇新材在2023年2月获得授权的专利“酚醛环氧树脂溶剂回收处理系统和方法及其应用”的发明人中,前两位顺序发明人分别为粟盈龙、胡展东,分别是生产部总监、采购部总监,与研发工作并不直接相关;而研发部门的核心人员如研发部主管徐国正、研发部工程师李智超、技术推广部经理陈仕威等,原本工作内容与技术研发直接相关的人员,无一作为专利的发明人。为什么这个采购部总监,能够成为专利的发明人?这符合情理吗?
更诡异的还在后面,胡展东还于2020年9月创办了“苏州苏迪杰创科技有限公司”、后于2023年1月注销,这家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注册地址为“苏州市姑苏区城北东路1088号银都广场4幢302室”。
这一地址目前仍是同宇新材承租用来办公的地址之一,也曾是同宇新材原控股股东乾润泰在2020年6月至10月期间的注册地址。
力场君特意整理了一下时间线:在同宇新材原控股股东乾润泰离开前述注册地址的时候,胡展东在此注册成立了“苏州苏迪杰创科技有限公司”;在这家公司即将注销之前,继续由同宇新材承租此处办公地点。
综合上述信息,力场君实在觉得这位采购部总监,身份非常神秘、非常特殊,至于他当年成立的“苏州苏迪杰创科技有限公司”,是不是用来帮助同宇新材走账的影子公司?反正力场君觉得,值得查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