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营网
本报记者 崔文静 夏欣 北京报道
被部分人士称为“资管新规后唯一保本理财”的产品——收益凭证,迎来了制度层面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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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将收益凭证称为保本理财并不妥当。收益凭证按照是否向投资者支付单一固定利率分为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和浮动收益类收益凭证。前者5万元起投,收益范围约在2%—4.3%之间,风险类似于国债和高等级公司债,整体较为稳健,即部分人士口中的“保本理财式”收益凭证,但其在极端情况下也存在亏损可能。浮动收益类收益凭证100万元起投,风险远高于前者。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发布的《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2022》,2021年证券公司累计发行收益凭证4.41万只,发行规模1.02万亿元;截至2021年底,存续收益凭证数量接近1.6万只,合计金额4142.24亿元。
监管发文规范收益凭证
收益凭证于2014年5月首次在国内试点,在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满足投资者多元化财富管理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规范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日前中证协向券商下发《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从发行规范、投资者保护、合规风控等角度出发明确收益凭证相关规范。其中,分级余额管理被视为最大亮点。即将余额管理与证券公司分类评级挂钩,评级越高余额上限越高。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明确,收益凭证的发行主体仅为证券公司,只能由证券公司自行或其取得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子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不得委托其他机构代销。这意味着,收益凭证只能由证券公司或其子公司销售,投资者可以根据收益凭证销售方与发行方的关系识别虚假收益凭证,若销售方并非发行方或发行方子公司,则收益凭证大概率存在陷阱。收益凭证目前的购买渠道主要为各大券商及其个别子公司的手机APP或官网。
收益凭证的投资者准入门槛相对较高。《管理办法》规定,其投资者应当是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是区别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前者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二是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律师等。这意味着,投资收益凭证需要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一定的投资经验。
收益凭证按照是否向投资者支付单一固定利率分为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和浮动收益类收益凭证,后者的收益与风险和挂钩标的密切相关。《管理办法》明确,浮动收益类收益凭证挂钩标的应当具备公允的市场定价、良好的流动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股票指数、大宗商品等标的资产。
收益凭证并非皆保本
收益凭证在国内推出的时间并不长,2014年5月方在部分证券公司开展试点。根据《管理办法》,收益凭证是指证券公司在柜台或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其收益挂钩特定标的,发行主体是证券公司,本质上属于债务融资工具。
简单来说,收益凭证即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借钱,给出借钱凭证,到期向投资者还本并支付一定利息。收益凭证以证券公司的信用为保障,后者一般具有良好的公信力和兑付能力。
由于收益凭证以券商信用为保障,其被一些人士称为“资管新规后唯一保本理财”。实际上,这一表述并不妥当。
中泰证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收益凭证本质为券商的一种债务融资工具,不属于资管产品或理财产品范畴。同时,无论哪一类型的收益凭证,均包含流动性风险、发行人风险(含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系统风险等)、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可能造成投资者本金亏损的风险。更为重要的是,收益凭证可分为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和浮动收益类收益凭证,后者又可进一步分为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类收益凭证和非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类收益凭证,其中,非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类收益凭证因其结构特点,本金需要额外承担市场风险,当挂钩标的的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存在本金亏损的可能。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亦告诉记者,大多数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可保障本金,浮动收益类收益凭证可能亏损。特殊情况下,即使是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也存在公司经营风险。收益凭证一样要面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多种风险。
据开源证券信用交易部总经理李静介绍,收益凭证产品类型和要素均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对于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证券公司有义务保障投资者的本金安全。
“目前收益凭证合同中均未使用‘保本’这一容易产生误导的描述,而是采用‘本金保障型’字样来与本金需要额外承担市场风险的‘非本金保障型’产品进行区分,同时在风险揭示书显要位置以显明字体标注可能造成投资者本金亏损的因素。”中泰证券相关负责人强调。
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风险低
不同类型收益凭证收益与风险几何,分别适合哪类投资者?
李静认为,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和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类收益凭证的风险等级较低,适合各类型投资者;非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类收益凭证更适合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中泰证券上述负责人则进行了更为详细的分析。他介绍道:“固定收益类和本金不需要承担市场风险的浮动收益类收益凭证类似于公司债,但由于具有收益凭证发行资质的券商运作规范、资质较好,所以违约风险较小。从浮动收益类收益凭证的设计思路和运作方式上看,其与银行结构性存款十分相似。本金需要承担市场风险的浮动收益类收益凭证则更类似于内嵌场外衍生品的私募产品。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根据发行主体、存续期限等不同,以报价系统估值情况为例,收益范围约在2%—4.3%之间,较为适合追求相对稳定收益的投资者;本金不需要承担市场风险的浮动收益类收益凭证根据结构特点,收益范围通常在0—10%之间,适合于本金不愿承担市场风险,但又期望获得市场波动红利的投资者。本金需要承担市场风险的浮动收益类收益凭证收益范围跨度较大,更适合于对市场有一定了解和主观判断、能够承担一定比例本金亏损的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的专业投资者。
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投资风险较低,与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相比,有何特点?李静认为,相较于国债,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期限更为灵活且以中短期为主,一般有14天、30天、3个月、6个月等,但通常需要持有到期;相较银行理财来说,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结构简单,更容易被投资者理解,但认购起点比部分银行理财高。
根据《管理办法》,收益凭证单个投资者的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田利辉介绍道,对于散户投资者来说,与投资国债、银行理财相比,投资于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有望在券商的信用基础前提下获得多数情况相对较高的收益,不过可能会受制于相关交易规定和市场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