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保人员32名。本次招聘人员工作性质均为张家港市蓝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主要派往公安机关从事安保工作,具体工作、岗位以用人单位要求为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报名要求

(一)自愿从事安保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等听力障碍,无色盲等视觉障碍,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其他体检所检项目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含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职的其他情形。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不适合从事公安安保工作的其他情形。

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性别、年龄要求:男性,18周岁至40周岁。

岗位要求:服从交警大队岗位调配,自愿从事安保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为民服务等精神,具有良好的服从命令意识。

岗位说明: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安保工作,部分岗位需要夜班、值班和加班。

考试类型:体测、面试。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

现场审核确认:本人携带居民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1份,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材料时,请应聘人员携带上述材料自行前往交警大队307办公室(锦丰镇永协路1号)审核材料,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表现优异符合条件可以转为公安局正式辅警编制)

(二)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另行通知。

(1)测试:考试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按体能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素质。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和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岗位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

考察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安保人员年薪约8万元(含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六、招聘单位地址及人数

交控中心(招聘人数:2人):张家港市锦丰镇永协路1号

杨舍中队(招聘人数:4人):张家港市杨舍镇永安路1099号

城郊中队(招聘人数:4人):张家港市杨舍镇东福公路与杨锦公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塘桥中队(招聘人数:2人):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372号

南丰中队(招聘人数6人):张家港市南丰镇204国道与南丰大道交接处南50米

乐余中队(招聘人数2人):张家港市乐余镇乐兴南路200号

保税区中队(招聘人数7人):张家港市金港镇金港街道金田路110号

锦丰中队(招聘人数3人):张家港市锦丰镇杨锦公路618号

机动中队(招聘人数2人):张家港杨舍镇公园路221号

联系人:孙珊18862658750

七、本简章由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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