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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检出其中餐饮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和饮料等6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
其中,标称宿迁市洋河镇圆梦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55优曲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该酒于扬州市邗江公道家家乐金湖世纪华联超市加盟店销售。
通告显示,标称宿迁市洋河镇圆梦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55优曲酒(475mL/瓶,42%VOL,2022-07-10),甲醇检测值为1.32g/L,而标准值为≤0.6g/L。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甲醇为无色、透明、易流动、易挥发的可燃液体,其物理性质与乙醇极为相近,可与乙醇以任意比例互溶,具有与乙醇相似的气味,饮用时仅凭口感无法区分。甲醇具有较强的毒性,甲醇进入体后,先转化为甲醛,再转化为甲酸,不易排出体外,会引起细胞的变性环死,导致组织缺氧,发生一系列的病理改变。此外,甲醇是一种强烈的神经和血管性毒物,可直接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甲酸或甲酸盐可引起眼的神经组织损害,甲醇中毒的急性死亡率和致残率较高。甲醇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酒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微量的甲醇;还可能是不法分子采用工业乙醇勾兑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