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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消息●长江商报记者 刘倩雯
为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12月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将达到200万亩次,再生资源销售额将达到212亿元,在全国同类城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继续保持第一方阵。
拟推“三位一体”综合试点
《意见》要求,各新城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局,市供销合作社作为责任单位,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后续将在每个新城区供销合作社结合实际开展1—2家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覆盖面。
此次文件中还提出要发展统一供种、育苗、供肥、机插、机防、收储等基本业务,向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耕种管理、农产品收储、加工销售等全过程服务。健全市、区、街(乡镇)、村四级惠农服务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农机、植保、农资采购、农产品销售等农业社会化服务联盟,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撂荒地整治等为农服务。
在服务乡村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开展“绿色农资”行动,支持供销合作社推广运用测土配方肥、生物有机肥等,助力农业绿色生产。同时,深化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中转站等项目,参与农药、农膜等农资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和综合利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畅通农产品流通
除了在生产端提升能力外,《意见》还提出要发展农产品冷链,扩大农产品销售,建设农资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发展农产品冷链将按照“田头市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模式,支持供销合作社整合社会资源布局建设农产品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冷藏运输和流通型冷库、中央厨房等设施,加快建设武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动构建从产地到销地的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体系。
同时,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销售中的体系优势,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对接整合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初、深加工和农产品集采集配、直供直销。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促进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搭建乡村振兴消费帮促平台,持续推进爱心消费助农,支持财政预算单位通过“武汉供销社”等供销网络采购农产品。
《意见》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应急储备标准,支持供销合作社利用现有设施和资源,建设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应急储备中心,提高农业服务保供稳价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将建成1个市级和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4个区级应急储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