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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这一重要部署,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意义重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影响深远。
确保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深入民心,一个很重要“标志”是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因为领导干部能否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直接关系党章党规党纪能否发挥制度威力。全面依法治国也需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因为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知是行之基,行乃知之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同时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当有规可循、有法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的重点,是有规必依、违规必究、执规必严,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真正落地。《意见》出台的价值正在于,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学习领会,把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铭刻于心、熟稔于胸,进而落实于行、践之以实。
正所谓,“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谁也不能把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当儿戏,领导干部也不能例外。从现实看,仍有个别领导干部还不习惯严格依规依纪办事,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更有甚者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肆意乱为、胡作非为。比如,有的干部对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不甚了解,日常领导工作行走在违规违纪边缘。再如,在处理发展和法治关系上,一些地方存在“发展要上、法治要让”的误区,由此滋生生态环境遭破坏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应知应会,是从源头上解决有纪不守、有法不依问题的务实举措,是让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的必然要求。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在对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划范围”的同时,也部署了具体落实举措,比如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落实并完善有关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等。这些要求充分表明,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一条硬要求、铁杠杠,谁都要严谨对待、扎实贯彻,谁也不能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一定能带动全党形成遵规守纪不放松的良好生态,引领整个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的向上氛围,不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凝心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