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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房子再次买卖要交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契税和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1.营业税:根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单位或个人无偿将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视为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需要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此税是作为附加税征收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2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具体征收比例是按应缴营业税的一定比例征收,具体比例是: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费(3%)。由赠与人负担。
3.契税和印花税:印花税,应当全额缴纳,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根据0.05%的比例缴纳。
4.个人所得税:近亲属之间、具有抚养和赡养关系之间赠与房地产,继承、遗赠房地产,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人之间的捐赠,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赠送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别人赠送的房子通常被认为是共同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为一方所有的财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为了尊重遗嘱人或捐赠人的自由意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捐赠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夫妻双方享有的继承权不能被对方分享,双方只分享继承的财产。因此,作为继承人的一方放弃继承,另一方以损害其权益为由提起诉讼的,原则上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