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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4月12日,新京报记者从天眼查系统获悉,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于4月10日向上海雅銮房产经纪公司(简称“雅銮公司”)、霍某某等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方为谢娜、张杰,案由涉及名誉权纠纷。文书显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届满的第3日上午10时15分在该院第五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
此前,雅銮公司与上海思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思和中心”)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经作出一审判决。一审法院认为,雅銮公司要求认定谢某存在“跳单”共谋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驳回雅銮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而在此案发生之前,有中介在网上发文怒斥明星张杰、谢娜夫妇买豪宅“跳单”引起热议,而后牵出他们是以公司名义买房也受到关注。对此,谢娜、张杰方发出律师声明,辟谣“跳单”等为不实信息,同时声称中介偷拍并发布个人隐私等行为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