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露天煤矿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
据央视新闻2月22日报道,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下称新井煤业)一露天煤矿发生大面积坍塌,现场造成多名作业人员和车辆被掩埋。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53人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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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矿山安监局内蒙古局已启动事故救援一级响应,多支救援队正在赶往救援。
当天下午18点许,界面新闻致电内蒙古应急管理厅,其工作人员告诉界面新闻,正在紧急了解和处置该事故,现场具体的情况还有待进一步确认。
天眼查信息显示,新井煤业成立于1999年,原名为青铜峡市新井煤业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为陈逢干和丁瑞,各持股80%和20%,法定代表人为王学云。
2007年,阿拉善盟环保局批复了《青铜峡市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青新一号井30万吨/年煤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次年进行了环保验收。2012年,经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批复同意,这家公司由井工开采变更为90万吨/年的露天开采。
该煤矿内蒙古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内。当天下午19点许,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对界面新闻表示,事故发生后,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已赶赴现场,具体情况后续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天眼查显示,新井煤业涉及各类案件209项,超九成为被告,目前处于首次执行阶段的案件有144件。该公司13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全部未履行。
新井煤业还有两次行政处罚纪录,其中一次处罚事由涉及多项安全问题,包括:通往采场的主运输道路未设置限速、道口等路标;采场北部滑坡区域未设警示标志;煤矿未根据采场实际情况填绘采剥工程平面图、运输系统图等图纸等。
2022年2月25日,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腾格里分局还针对新井煤业露天堆存原煤未采取有效苫盖措施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8万元。
据《中国环境报》2015年报道,因存在未批先建、未落实环评要求等问题,新井煤业还曾被责令停产。
煤矿开采主要存在井下和露天两种形式。露天煤矿是指由于地理变化沉积在地表或浅层的煤炭层,能通过露天的方式来直接采掘。
多位煤炭行业分析师对界面新闻称,一般而言,相比于井下煤矿,露天矿发生的事故较少。
据《中国煤炭报》报道,内蒙古露天煤矿已占全自治区煤矿总数的47%,产能占比达46%。2017-2020年四年间,内蒙古露天煤矿共发生事故12起、死亡15人,分别占全自治区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的24%和26%。
去年,国内发生多起露天煤矿坍塌事故。
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官网,2022年7月23日,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泓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边坡坍塌事故,造成10人死亡、6人受伤。
事故原因为,该矿对煤页岩互层边坡未按设计留设安全平盘,形成超高、超陡边坡,加之前期雨水侵润作用使岩体稳定性进一步弱化,致使边坡失稳坍塌。
2022年10月3日12时,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发生一起一般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8.2万元。该事故直接原因为,项目部冒险使用装载机进行充填,工作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作业,作业区下部采空区塌陷,车辆及人员被掩埋。
去年6月,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联合编制的《露天煤矿生产技术与安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发布。
《规定》共分七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露天煤矿施工承包安全管理、露天煤矿安全标志、露天煤矿边帮压煤回收技术与安全管理、露天煤矿开采参数与设备管理、露天煤矿智能化建设、露天煤矿应急管理、露天煤矿消防管理。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也曾强调,要强化露天矿山边坡管理,重点对照检查是否存在以建代采、“半边山、一面墙”开采、台阶超高过窄、边坡角超过设计值、边坡稳定性评价及监测不符合要求、防排水设备设施失效等问题。
界面新闻就事故事宜致电新井煤业,截至发稿未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