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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发布第二季度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通报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主体共计4757家。

其中,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和企业债发行人分别为2865家、3336家和1491家。

从业务发展情况来看,五方面特征突出:一是债券评级的承揽同比增加,二季度15家评级机构共承揽债券产品2862只同比增加37.13%,环比上升19.50%;二是评级调整次数同比增加,二季度,评级机构共对104家发行人进行了评级调整,同比增加19.54%,其中,正面调整47家,负面调整57家;三是级别上调均为1个子级,级别下调中超九成在2个子级以内;四是更换评级机构后的级别高于原级别的发行人占比低于1%;五是近两成企业获得多评级,同一发行人级别不一致率降低。(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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