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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记者袁秀丽)8月22日,山东省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公积金业务进行优化。
《通知》提到增加租房提取频次。对于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次数由每人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增加到两次,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年度最高提取额;此外,还放宽离职提取时限,该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取消未再就业两年以上的限制,调整为账户封存满半年即可申请。
此外,《通知》表示,提前部分偿还贷款的金额由原来万元的倍数优化为万元以上任意金额。而在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租房提取时,房屋套数证明由中心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无需再提供纸质证明。
值得关注的是,威海市还将推行“亮码可办”服务。异地缴存职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申请“电子码”,在该市申请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出示“电子码”即可,实现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