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王泳婷8月21日报道: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审理复杂疑难案件,他们突破每一个难点;面对法治意识薄弱群众,他们以案说法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他们就是来自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

巡回审判进乡村 以案普法入民心

2023年8月15日,我国迎来首个全国生态日。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及全民的生态保护思想被再次聚焦。为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法治意识,崇明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走出法庭、走进乡村,“被告人陈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当天,该团队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在向化镇巡回开庭审理,现场为乡村百姓上了一场生动的生态保护普法教育课。


(资料图片)

随着法槌敲响,庭审开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据了解,今年2月,被告人陈某在明知道禁渔期内禁止捕捞作业的情况下,仍驾船至崇明区三沙河非法捕捞水产品。当日,民警发现后将其抓获,并查获电捕鱼工具一套及渔获物25公斤。到案后,陈某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陈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且深刻认识到自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

“农村里河道多,老实说我以前也有过在宅前屋后捉小鱼小虾的经历。”在听完法官讲解分析了几个典型案例后,村民陆老伯对记者说,“巡回审理的普法方式比较生动,很贴近群众,让我对禁捕鱼期间的法律法规有了深入了解,以后如果看到别人有电鱼、炸鱼、毒鱼的行为也会及时制止。”

“与其发一堆法律法规,不如现场审个案子给村民看!”崇明区陈家镇法庭庭长、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负责人黄菲菲告诉记者,“看到大家的热情和活动效果,要坚持经常性地走进基层开展巡回审判。我们真正的目的不在于惩罚,而要让老百姓从案件中受到教育,并通过自身行为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守护崇明的碧水蓝天。”

清退40余亩土地 助力长江口滩涂“复绿”

“那里现在已经绿草丛生了。之前乱七八糟的,有一些厂房和水泥的桶仓,还有沙石堆场,地上基本上都没什么植被。”如今,长江边奚西支堤沿岸附近的居民常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在崇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依法腾退了40余亩土地,助力长江口滩涂“复绿”。

2003年,一家建筑材料公司租赁了奚西支堤沿岸附近的一块滩涂用作砂石堆场,2019年合同期满。此后,建筑材料公司在滩涂上建造了8个临时水泥桶仓及封闭式砂料堆场,从事混凝土生产、加工。

合同期满后,建筑公司却以重大工程尚未完工、需要经济补偿等为由,迟迟不肯腾退。于是,便引发了纠纷。

本案承办法官、崇明区法院陈家镇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成员贺宇红介绍,“被告在这里从事混凝土生产、加工,如果不及时规制,会继续对长江口滩涂生物多样性、湿地生态功能造成更大的影响。”

审判工作可以细细做,生态保护却等不起。崇明区法院加强府院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此后,为确保执行效果,崇明区法院生态执行团队,先后奔赴现场10余次,通过约谈、张贴公告等方式。久久为功,必有所成,经过执行干警、司法警察的不懈努力,今年5月12日对尚未腾退的区域实现彻底清场。如今,这片滩涂已经复绿,逐步恢复生态功能。

“我们的审判执行不是终点,是生态修复的开始。”陈家镇法庭庭长、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负责人黄菲菲说,“我们将继续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绿色能动司法,守好这一座岛,守好这一江水。”

作为上海首家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院,近年来,崇明区法院提出生态司法立院、兴院、强院的工作主线,先后设立驻河长办、驻生态环境局和驻东滩自然保护区法官工作室,让生态司法“跨前一步”,实现从审理到治理的全程“在线”,逐步构建起以环资审判为基础,各部门参与、全领域推进的生态司法大格局。

据悉,随着近年来崇明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对于非法捕捞打击力度的提高和宣传教育的加深,群众对于非法捕捞的知晓率大为提升,非法捕捞犯罪案件收案数明显下降,使得很多人逐渐成为禁捕的巡护员,长江崇明段水域生态环境日益优化。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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