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普通发票票种核定网上办理操作手册


(资料图)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数量、限额进行核定。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已向管理所提交《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平台情况备案表》

2.纳税人办理过CA证书。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事——发票票种核定——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

四、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发票使用”菜单,点击“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选择票种及数量

1. 选择纳税人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将自动带出。如下拉框为空,则需前往“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模块进行办税人员信息维护并通过实名验证。

2. 更改已核定票种操作:直接修改该行的每月最高领票数量等信息。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修改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如需调整定额发票数量,通过修改月累计购票金额进行调整。

新增核定票种操作:点击[增加]按钮,选择需要申请核定的发票种类(此处选择1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余项目按实际情况填写。

删除核定票种操作:勾选需要删除的票种,点击[删除]按钮。

(2)若纳税人需要修改离线开票时限与限额,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3. 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按钮。

第二步:预览提交

纳税人可对已填写的内容进行预览,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验证]按钮继续操作。

资料提交成功,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按钮查看申请。若填写信息有误,若税务机关尚未受理,可点击[撤销]按钮撤销该次申请。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

点击“查看”可以查询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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