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江西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通报了一起涉及境外网站的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涉案金额达180余万元。

据微信公众号“安源公安”7月26日消息,近日,安源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绘制淫秽动漫视频上传至境外网站牟利。发现线索后,安源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网安大队开展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黄某,并于近日成功将其抓获。

本文图均来自于微信公众号“安源公安”

消息称,黄某对动漫类三维建模感兴趣,自小钻研技术,大学毕业后没有正式工作。2019年4月,其发现某视频播放平台上有“打擦边球”制作涉黄视频的“up主”经常发一些淫秽视频。其了解到国外某网络平台可以通过发布淫秽动漫视频作品来吸引受众成为“会员”,而“会员”必须付费观看。于是黄某萌生了从中牟利的想法。

黄某在国外网络平台注册后,设置“会员会费”,通过国外第三方转账平台将牟利钱财转至境内银行账户内。警方通报称,截至目前,黄某在国外平台制作、传播淫秽动漫作品84部,非法获利换算人民币183万余元。

在尝到甜头后,黄某又准备在另一国外网络平台以同样的方式牟利,未等到收获,其已被安源警方抓获。

据悉,黄某制作的淫秽动漫视频制作过程麻烦费时,从加载模型、制作骨骼动画、贴图、渲染到后期,一分钟左右的视频需要花费3-7天时间。被抓后,黄某悔称,“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从小到大我努力学习积极向上,本以为发布视频到国外平台无人知晓,应该没什么问题……早知今日,给再多钱我也不干,我保证今后不再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我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经审讯,黄某对其通过将淫秽动漫上传至国外网站非法获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被安源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称,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明确,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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