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可“入市”新三板!自1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记者从证监会官网获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指引》(下称《指引》)自17日起施行。
记者注意到,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的投资范围仅限于精选层股票,可参与投资的基金类型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可投资新三板的基金范围更加宽泛,对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的要求也更加细化,且未规定设置基金投资新三板的比例,未设置参与此类基金申购门槛。
从正式文件与征求意见稿的对比来看,内容方面的改动不多,一个较为明显的改动是在可投资新三板的基金范围方面。意见征求稿规定,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三类可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正式文件改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
另外,在有关基金投资股票被调出精选层的条款中,正式文件新增了一种例外情形。意见征求稿规定,所投资股票被调出精选层的,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投资该股票,并应当及时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合。正式文件中对此增加了一条规定,基金所投资精选层挂牌公司因转板上市被调出精选层的除外。
《指引》在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的要求也更加细化,意见征求稿要求基金管理人审慎确定投资比例,正式文件要求根据基金投资策略、运作方式等合理确定具体投资比例并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在估值方面,《指引》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采用公允估值方法对挂牌股票进行估值,并妥善留存相关估值数据和依据。
记者注意到,《指引》未规定设置基金投资新三板的比例,未设置参与此类基金申购门槛,由管理人会同销售机构共同做好基金产品风险评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识别、投资者教育等工作,将基金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记者 王楚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