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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胆敢发“疫情财”的企业或个人,必须严管重罚、冒头就打。
文| 李勤余
1月31日,江苏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对哄抬血氧仪价格的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罚款270万元。
对这一处罚决定,网友纷纷表示“罚得好”。确实,在疫情期间,鱼跃医疗不仅利用市场供需紧张状况大幅度提高该产品销售价格,而且推动血氧仪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完全是趁人之危、发“疫情财”,其行为可以用恶劣来形容,被罚纯属咎由自取。
与故意涨价一样恶劣的,还有鱼跃医疗在商业诚信上的破产。去年年底,有网友称鱼跃官方旗舰店下单的产品已经到了中转站却被召回。针对消费者的质疑,鱼跃医疗回复称,召回是因为“发错货”;至于涨价的问题,鱼跃医疗则辩称“成本加大、优惠取消”。
但镇江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指出,当时血氧仪的平均成本环比仅上涨47%,而鱼跃医疗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环比上涨了131.78%。事实证明,鱼跃医疗不仅信口雌黄、百般狡辩,对消费者公然欺骗,而且明目张胆地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理应为自身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也因此,还有网友感到“不解气”,并提出疑问:鱼跃医疗在疫情期间赚取的差价,又该怎么算?是不是该退还给消费者?从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看,鱼跃医疗的行为已经“符合从重情节”,处罚决定有理有据,但仍有网友担心,和鱼跃医疗在疫情期间牟取的暴利相比,270万的处罚金额是不是太少了?
要看到,不法企业违法成本太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太高,正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企业有恃无恐、胆大妄为的重要原因。
疫情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强调坚决杜绝发“疫情财”。血氧仪作为医疗用品,是疫情期间很多有老人的家庭必备的“救命仪器”,在疫情高峰期,鱼跃医疗不仅没有积极担负起应有的企业社会责任,反而把疫情当作涨价的契机,哄抬血氧仪价格,企图“大赚一笔”。这样的行为,当然不能姑息。
一句话,对胆敢发“疫情财”的企业或个人,必须严管重罚、冒头就打。只有实实在在的“罚到肉痛”或“赔到倾家荡产”,才能让他们长长记性,彻底断了特殊时期哄抬物价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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