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增方案获证监会批准三个多月后,安信信托如期启动自然人打折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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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信信托发布通知称,公司已启动转让款支付流程。这意味着,安信信托的风险化解正在全速推进中。
界面新闻从多位签署受益权转让的自然人投资者处确认,其已收到第一笔转让款。
多位并未签署协议的自然人投资者关心安信信托后续是否会安排补签,目前还未收到回复。
与此同时,刚刚发布年报及一季报的安信信托收到了一封上交所的年报问询函,要求补充披露部分信息,主要集中主营业务、固有业务、诉讼事项、债务重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方面。截至界面新闻发稿,安信信托还未回复。
5月12日,安信信托发布公告称,根据上海维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维安公司”)与有转让意愿的自然人投资者签署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维安公司须于2023年5月15日前支付第一笔转让款。现公司收到维安公司来函,确认已启动转让款支付流程。
根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第3.3条约定,安信信托将在收到维安公司提交的转让申请和支付凭证后进行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工作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界面新闻从多位签署受益权转让的自然人投资者处确认,其已收到第一笔转让款。
这意味着,安信信托的自然人风险化解呈现实质性进展,接下去,这些自然人投资者将继续按期获得下一批兑付款。
2021年12月,安信信托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上海维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安信信托自然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的通知》,公布了安信信托自然人投资者的风险化解方案。该方案方案以固定比例累进计算报价,按自然人持有的单一信托受益权本金规模分为四档,即1000万(含)及以上、600万(含)-1000万(不含)、300万(含)-600万(不含)以及300万以下(不含),并提供当期和远期两种付款方式(远期付款的固定比例有所提高)。
据安信信托2021年年报披露,截至2022年1月28日受让工作结束,自然人投资者总体签约率超过94%。
接近安信信托销售人士向界面新闻表示,最后有200多自然人投资者未签约。按照此前官方披露的签约人数和比例推算,安信信托的自然人投资者在4200人左右。
根据合同条款,转让款支付日均以安信信托收到证监会对其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批复之日为基准,其中第一笔转让款为3个月。
2月15日晚间,安信信托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约43.75亿股新股。
这意味着,《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已于2023年2月15日生效,并明确转让款支付时间安排。投资者最早将于5月15日收到第一笔款项,最晚支付时间不晚于2026年2月15日。
与此同时,界面新闻在部分安信信托投资者群发现,部分未签转让协议的自然人投资者非常关心安信信托后续是否会安排补签,其中大部分为安信信托新农村项目投资者。在将补签意向发给对应的销售人员后,这些投资者表示并未获得答复。
据界面新闻了解,同样以自然人投资者签署受益权转让方式化解风险的新时代信托有同意补签。某位前期未签署协议的投资者在受让工作截止后与新时代信托签署了协议,并正常得到了兑付。
界面新闻从安信信托销售人员处获悉,目前公司还未明确回复是否后续有安排补签。
与此同时,刚刚发布年报及一季报的安信信托收到了一封上交所问询函,目前还未回复。
安信信托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5亿元,同比下降13.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2亿元。2023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0.11亿元,同比下降3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2亿元。
5月10日,安信信托收到上交所《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要求公司披露以下信息。
一是关于主营业务情况。问询函指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5亿元,已连续三年下滑。其中信托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91亿元,均为信托报酬,根据三季报问询回复,其中1.5亿元来自于单一信托项目A终止后形成的信托报酬。2023年一季报显示公司营业总收入0.11亿元。同时公司2022年及2023年一季度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流入均为0。
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信托业务开展及清收情况说明营业收入持续下滑的原因;(2)相关信托项目已终止情况下未有回款的原因,相关收入是否满足确认条件;(3)2022年主要收入来自于单一信托项目且规模较小,相关收入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二是关于固有业务。2022年末,安信信托发放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 77.01亿元, 计提减值准备61.58亿元,账面价值15.43亿元,且均被列入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第三阶段,公司仅确认利息收入151.78万元,2023年 3月末,发放贷款及垫款账面价值6.64亿元。债权投资期末余额44.04亿元,减值准备30.15亿,账面价值13.89亿元。
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相关贷款、债权投资合同利率等,说明公司固有业务利息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依据以及确认金额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要求;(2) 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各债务人信用风险,说明公司贷款、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计提依据,相关减值准备金额是 否充足;(3)2023年一季度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账面价值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三是关于诉讼事项。截至2022年财务报表批准日,安信信托作为被告涉诉案件 78 宗,涉诉金额为102.80亿元。另外公司尚余保底承诺本金16.84亿元。其中,2.50亿元已根据法院审理结果计提了相应损失,一审未判决涉诉8.36亿元。2022年末,公司就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20亿元,其他应付款诉讼赔偿支出39.43亿元。
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1)区分诉讼阶段披露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况,包括案件数量、合计涉案金额、判决结果等,并进一步说明相关赔偿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尚余保底承诺事项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进展;(3)请结合诉讼判决、被担保方偿付能力等,说明针对诉讼事项计提20亿元预计负债的依据及合理性。
四是关于债务重组。2021年度,安信信托与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简称信保公司)就44.5亿元流动性支持本金及利息债务达成和解,2022年9月,信保基金法院裁定以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4.55 亿股公司股票抵偿公司对信保公司所负债务42.63亿元。2022年12月28日,信保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函件,同意确认司法偿债将相对于36.5 亿元本金及其利息合计47.20亿元的待和解债务进行清偿,同时豁免差额合计4.57亿元的债务,增厚公司归母净资产12.61亿元。
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相关信息,包括债务豁免事项的正式生效时点,报告期内确认权益的依据,并进一步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债务豁免规避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五是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2022年末,安信信托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41.47亿元,其中信托计划产品余额19.59亿元,股权投资9.73亿元,股票产品自期初 5.33亿元减少至242万元,基金产品增加至7.51亿元。2022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4 亿元。2023年3月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 32.9 亿元。
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 (1)2022 年,股票产品及基金产品余额大幅变动的原因;(2)结合相关产品预计未来现金流入等情况,核查并说明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确认的准确性;(3)2023年一季度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大幅减少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