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硕    

12月29日,有媒体报道称,在一审败诉后,中创新航(HK03931,股价18.94港元,市值335.67亿港元)已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宁德时代(SZ300750,股价393.96元,市值9623亿元)滥用专利权恶意维权和肆意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关资料图)

针对此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宁德时代和中创新航方面进行核实,但截至发稿均未获回复。

据了解,自去年7月起,宁德时代先后起诉中创新航侵权其五项电池专利,索赔总额高达6.47亿元。同时,宁德时代还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中创新航。宁德时代方面表示,中创新航涉案专利包含正极极片及电池、防爆装置、集流构件和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等多项专利,涉嫌侵权电池也已经搭载在了数万辆车上。

随后,针对宁德时代的五项起诉专利,中创新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无效诉求,其中三项中创新航均已主动撤回。随着诉讼案的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介入审查,裁定剩下的两项专利中,宁德时代的“防爆装置”专利维持全部有效,“集流构件和电池”专利维持部分有效。

图片来源:中创新航官网

今年11月,福建省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其中一项专利侵权诉讼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判决书,中创新航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同时,中创新航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63.25万元,并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费用人民币12.75万元。

不过,中创新航方面认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其产品已采用更先进的技术,与涉诉专利的早期技术完全不同,已不存在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涉诉产品的情形。中创新航董事长刘静瑜此前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中创新航不存在恶意侵权的动机。对于锂电池这样的新兴行业,中创新航在技术上的投入非常大。”

同时,中创新航方面表示,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尚无法确定终审判决时间和结果。同时,涉诉专利中部分维持有效的权利要求,也尚处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审理中。因此,公司目前无需向宁德时代支付赔款。

事实上,宁德时代和中创新航均为当前国内动力电池市场上的龙头企业。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宁德时代和中创新航分别位列国内动力电池市场的第一和第三位,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8.02%和6.73%。

在2019年~2021年,中创新航动力电池装机量排名逐年提升,三年的排位分别为第六位、第四位和第三位。目前,中创新航的客户已囊括广汽、长安、吉利、东风等一线车企,与宁德时代的客户群高度重合。今年3月,中创新航递交港股招股书,并于10月正式登陆港交所。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行业龙头的宁德时代,过去几年与多家动力电池企业都曾有过纠纷。2020年,宁德时代在福州高院起诉塔菲尔,称对方侵犯了其动力电池防爆技术专利,索赔1.2亿元,最终二审法院判令塔菲尔赔偿2330万元。今年2月,宁德时代对蜂巢能源提起诉讼,案由为不正当竞争纠纷,7月宁德时代与蜂巢能源达成和解,蜂巢能源支付和解款500万元。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40010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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