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
(资料图片)
记者 帅可聪 陈锋 北京报道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之际,个别公职人员在方舱医院项目中攫取私利,最终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日前,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瑞丽当地国企瑞丽市汇玉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建华,因犯受贿罪获刑3年2个月。王建华受贿六起共计70余万元,其中两起受贿是在方舱医院采购项目中收取回扣。
11月8日,资深律师、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魏景峰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起案件是我国反腐斗争“老虎苍蝇一起拍”的缩影,“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已然成为了一个共识。同时,该案也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尤其是在行贿、受贿一起查的背景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均应当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绝不能碰触法律的红线和底线。
两次收受方舱医院项目回扣
瑞丽市汇玉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汇玉公司”)是瑞丽市财政局出资设立的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属于国有独资公司。1981年出生的王建华,是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人,他于2019年2月21日被委派到汇玉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瑞丽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8月至2021年12月,被告人王建华在担任汇玉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人民币约71万元。
判决书显示,王建华共有六起受贿事实。其中一起是在汇玉公司购买办公器材过程中索要回扣。2019年8月至2021年4月,王建华与汇玉公司市场部副经理张某(已判决)共谋,在向昆明奥特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昆明奥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和云南文正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电脑、打印机、复印件和办公耗材过程中,索要三家公司回扣人民币合计56389元。
三起与瑞丽市边境临时防疫隔离网项目有关。2020年9月至12月,王建华利用负责该项目施工的职务便利,为曾某承揽安装工程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曾某现金人民币10万元;为陈某供应钢板网和刀刺网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陈某转账人民币3万元;为曹某承揽安装工程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曹某现金人民币30万元。
另外两起则涉及方舱医院采购项目。2020年5月,王建华利用负责瑞丽市定点治疗医院及新建方舱医院的医疗物资集中采购的职务便利,和汇玉公司项目部业务经理杨某某(另案处理)共谋,为保山天南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崔江陵承接基础设备采购项目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崔江陵所送现金20万元人民币,王建华个人分得10万元。
2021年4月,王建华故技重施,利用负责为瑞丽市方舱医院采购床头柜的职务便利,再次为崔江陵供货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崔江陵转账人民币2.4万元。
王建华的供述透露了其受贿时的部分细节。2020年5月份,瑞丽市卫健部门委托汇玉公司为当地中傣医院和方舱医院采购一批280万余元的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该批项目具体由王建华负责,其中一批医疗器械涉及100余万元,项目名称为“瑞丽市方舱医院,新中傣医医院基础设备采购项目(A包)”,最终崔江陵挂靠云南郁金香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以105.98万元顺利的获得了这批医疗器械的采购单。该项目利润大约30万元,后由王建华、杨某某、崔江陵三人平分。
在2020年5月底,项目资金下拨的后一天晚上,杨某某便拿着10万元人民币到汇玉公司给王建华。“钱是用农业银行绿白布袋装着,有一捆共10沓,每沓一万元,有银行封条……为了确认杨某某是否也收过钱,我后来还跑去他的办公室向他确认了一下,他拉开自己办公室抽屉给我看,我看到抽屉里的确有一捆和我一样的现金。”王建华供述称。
真诚悔罪获刑3年2个月
瑞丽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建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存在索贿情节,应从重处罚。
与此同时,王建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减少损害后果的发生,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此外,王建华案发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且查证属实,也被依法认定属于立功。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2022年9月21日,瑞丽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建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11月8日,一位知情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王建华认罪服法,一审判决后未进行上诉。
近年来,有关部门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在魏景峰律师看来,这起案件是我国反腐斗争“老虎苍蝇一起拍”的缩影,“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已然成为了一个共识。作为国企管理人员,身份为国家工作人员,理应恪尽职守,除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流失外,还应当坚守廉洁自律。
魏景峰亦指出,王建华构成受贿的同时,相关行贿人员也有可能构成行贿罪。这起案件也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尤其是在行贿、受贿一起查的背景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均应当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绝不能碰触法律的红线和底线。
《中国纪检监察报》近日发表题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铲除腐败滋生土壤》的文章称,行贿不查,受贿不止。行贿者“围猎”、受贿者权钱交易,是腐败仍在发生的重要原因。只有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才能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多位受访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行贿对政治生态、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和市场规则等破坏较大,如果不予以严肃查处,就容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
早在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明确了查处行贿行为的五个重点,为严惩治强震慑、斩断利益输送链条指明了方向。据统计,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行贿人员6.3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