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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叔叔,我被大学单招录取了。”近日,未成年人王某和父亲一起向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汇报自己近阶段学习和思想情况。父子俩对检察官表示由衷的感激。

2022年7月,该院受理县公安局移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2021年9月,正在读高中的王某受另一名成年人王某文诱惑,在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给王某文使用,并按照王某文的安排,通过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将银行卡内赃款转移,从中牟利200元。

经查,王某名下银行卡接收并转移他人被诈骗钱款共11.1万元,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检察官在承办该案时详细调查了王某的相关情况,因其父母长期在外地打工,导致王某缺乏必要的家庭关怀和教育,且王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从犯,本人认罪认罚,符合可以从轻处理的法定条件。

2022年7月27日,该院依法对王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进一步教育、挽救王某,2022年8月3日,该院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向王某父亲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王某父亲高度关注孩子生理、心理和情感需求,加强与孩子的有效沟通,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王某父亲表示,会严格按照监护令的要求,专心教育陪伴孩子,重视对孩子的全方位培养。

考察期间,在父母的有效监护和检察官的关怀下,王某全身心投入学习,于今年5月收到了某高校单招录取通知书。

2022年以来,该院发出督促监护令16件,着力解决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问题,不断筑牢未成年人家庭教育防线,让爱不再缺位。据悉,2022年以来,该院发出督促监护令的1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得到了家庭和社会的有效监护,没有1人发生新的违法犯罪,其中8人已被高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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