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是谁提出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摊是香港商人李嘉诚率先提出来的,提出之后就得到了香港政府、房地产商和物业公司的大力支持,随后被中国学习借鉴,在房屋买卖时开始执行“公摊面积”。不过在2013年之后,香港就取消了“公摊面积”,从而“公摊面积”就成为了内地特色。

房屋的公摊面积多少合适:

一、7层以下的住宅的公摊率是7%—12%

7层以下的磗混型建筑,其公摊面积包括外墙水平投影1/2的楼梯、楼梯间及服务用房。一般情况下,它们会占住房面积的7%—12%

二、7层—11层的住宅的公摊率是10%—16%

一般情况下,7—11层的小高层建筑,其公摊率主要取决于各楼盘自身的情况来决定,若地下没有设备用房,底层也没有设商铺和架空层的,小高层的公摊系数是在10%—15%之间。若有带电梯的小高层,公摊系数在15%—20%之间。

三、12层—33层的住宅公摊率为14%—24%

12层—33层的高层建筑,公摊面积是最大,一般在14%—24%之间。因为根据建筑规模的不同,高层建筑除了有电梯和电梯前室之外,安全通道、管道井、强电井以及弱电井等等也会占用很大的空间,所以高楼层的建筑,楼层越高,公摊面积就越大。

四、别墅类型的住房的公摊率是1%—8%

别墅类住房的公摊率是最小的,大约在1%—8%左右,其中独立的别墅是没有公摊面积的,联体的别墅公摊也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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