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靖

“从业人员禁止炒股”是证券公司的红线,也是监管严查的重点。


(相关资料图)

接近年底,处罚趋严,又见券商密集接到监管罚单,本次受罚的包括财达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和招商证券三家券商的员工,其中财达证券从业人员和营业部惨遭“双罚”。

12月7日,河北证监局对财达证券某营业部从业人员宋某华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行政监管措施,因其在职期间违规操作他人账户买卖股票。河北证监局指出,宋某华2015年至2017年在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莲池北大街营业部从业期间,违规操作宋某斌等人账户进行股票交易,构成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

同时,该营业部也被河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理由是内部管理薄弱、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失察失控。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督促工作人员勤勉尽责,防范其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违法违规、超越权限或者其他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对此,河北证监局要求该营业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内部管理违法违规风险,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行为管理,坚决杜绝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行为,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河北证监局。

同日,广东证监局对中信建投证券和招商证券相关员工下发罚单。

其中,对中信建投证券员工的一张罚单显示,2013年8月至2022年8月,刘某枝在中信建投证券清远清新大道营业部经纪、投资咨询和营销等岗位任职。

2017年7月至2020年12月,刘某枝筹集资金并控制、使用“陈某霞”证券账户,违规买卖股票和可转债,合计交易金额46.18万元,亏损2132.02元。2019年2月至2022年4月,刘某枝筹集主要资金并控制、使用“冯某梅”证券账户,违规买卖股票和可转债,合计交易金额594.89万元,亏损3.38万元。

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刘某枝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和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并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广东证监局对招商证券一名员工违规炒股处罚的罚单显示,冯某伟被没收违法所得10.61万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

2017年8月至2022年9月,冯某伟在招商证券中山坦洲营业部柜台业务岗任职。2018年6月至2022年7月,冯某伟控制、使用其父冯某声的“冯某声”东莞证券账户,其母梁某梅的“梁某梅”东莞证券账户、“梁某梅”东方证券账户,违规买卖股票和可转债,合计交易金额5059.84万元,盈利10.61万元。相关账户均已销户。

近期,券商从业人员炒股被罚事件接连不断。12月6日,深圳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1995年出生的王某迪,在2019年6月入职国信证券营业部后,开启了违规炒股活动,控制使用母亲和配偶的证券账户,两年半时间累计交易近2500万元,却以亏损约22万元告终。不但丢了工作,还被处罚5万元。

今年以来,至少已有15则证券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从事证券交易”相关罚单,涉及中信证券、湘财证券、中邮证券、长江保荐、华龙证券、国金证券、民生证券、中信建投、财达证券、中邮证券、国海证券、国新证券、海通证券和国盛证券等券商及其分支机构。

从具体职位来看,一线投研、投顾、理财经理等从业者容易“湿鞋”,券商中后台人员违规炒股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年内收到罚单的不仅涉及资管负责人、人力资源总经理等,也涵盖分公司机构部总经理、信息技术部员工、综合管理岗、一线投顾、财富顾问及经纪人。其中分支机构与营业部一线员工违规案例占比最高,暴露出终端部门合规管理缺失的现状。

从处罚金额来看,年内操纵资金最多同时也是盈利最多的当属海通资管前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刘某。今年6月,上海证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刘某在2013年至2020年期间,先后利用5个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累计交易金额近147亿元,盈利超过5400万元。最终被上海证监局“没一罚一”,合计罚没金额高达1.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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