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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刘佳秦皇岛报道 近日,《秦皇岛环境资源审判(2017—2022)工作情况》(白皮书)发布,对秦皇岛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设置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对环境资源案件总体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据悉,这是秦皇岛市首份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白皮书。
特殊案件集中管辖,推进审判工作专业化。秦皇岛市中院持续推动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专业合议庭的实体化运行,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归口管理。昌黎法院成立了“两山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在河北省高院支持下,秦皇岛于2022年9月16日明确,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北戴河新区法院集中管辖。这是河北省海洋渔业资源司法保护首创,标志着在秦皇岛实现了全域海洋渔业资源案件集中管辖、集中审理、集中执行,大大提升了秦皇岛市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强化部门协作,守护蓝天碧水金沙。秦皇岛市中院不断创新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立5项重大举措,分别为在市河长办设立“市中院河湖保护司法服务站”;建立河湖生态环境协同预防机制;健全河湖生态环境案件信息预警制度;加强河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立完善恢复性司法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创新环境资源案件的裁判模式。
设置增殖放流基地,建立海洋渔业资源大保护“秦皇岛模式”。2022年9月20日,秦皇岛市中院在黄金海岸七里海建立河北省首家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基地,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在加大依法打击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督促被告人采取具体措施修复对环境资源造成的破坏,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生态双赢,切实以“法院蓝”守护“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