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41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泉州泽润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酒类产品被检出质量不合格。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泉州泽润酒业有限公司2022年5月3日生产的“金坪湖+图形”陈年加饭酒(三年陈酿)(规格型号:500ml/瓶,酒精度:≥6%),酒精度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悉,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

《黄酒》(GB/T 13662-2018)中规定,清爽型干黄酒的酒精度不低于6.0%vol。本次抽检的这款陈年加饭酒酒精度检验结果为5.5%vol。

据了解,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还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公开信息显示,泉州泽润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以从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为主,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泉州泽润酒业有限公司此前因食品安全问题还被处罚。

截至发稿时,中国质量新闻网在信用中国查看到,2022年7月29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泉州泽润酒业有限公司罚款1.5万元,原因涉及该公司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食品所标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

此外,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泉州泽润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料酒产品因抽检不合格,自2021年12月以来多次被通报。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公布的食品抽检信息(2022年第2期)显示,标称泉州泽润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料酒(加饭酒)(生产日期:2021-08-26),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出值为0.075g/L,标准规定为≥0.2g/L。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公布的食品抽检信息(2022年第1期)显示,标称泉州泽润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加饭酒(调味料酒)(生产日期:2021-11-12),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出值为0.060g/L,标准规定为≥0.2g/L。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发布的食品抽检信息(2021年第16期)显示,标称泉州泽润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坪湖及图形”调味料酒加饭酒(生产日期:2021-05-26),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出值为0.043 g/L,标准规定为≥0.2g/L。

据了解,氨基酸态氮是调味料酒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其含量的高低影响调味料酒的整体风味。《调味料酒》(SB/T 10416-2007)中规定,调味料酒中氨基酸态氮(以氮计)≥0.2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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