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在洪家街道,小板桥村村民洪道兴拿到了椒江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首张房票,成为椒江区首个享受集体土地“房票”政策红利的村民。当天,他就拿着“房票”购入了心仪已久的一手房源。

选择“房票”安置


(资料图)

还能多拿2%奖励金

洪道兴是洪家街道冠郡铭苑北侧区块的被征收人,在签订拆迁协议时,他了解到“房票”安置的种种好处,当即选择申请选择了“房票”安置。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村民,洪道兴的欣喜之情溢于言表,“拿了房票,我们可以自行挑选、购买心仪的房子,还能拿到2%的奖励,我觉得很实惠。”

据了解,领到“房票”后,被征收人便可在椒江区房源库(已于区政府部门签订同意使用“房票”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其尚未出售的商品房(含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目前椒江房源库已包含19个楼盘,为被征收人提供丰富的“房票”安置选择。而且开出的房票为“数字化电子房票”,通过椒江区房票管理系统进行全流程线上申请、审核、审批、开票、授权购房、结算兑付,操作安全、高效、便捷。

安置周期缩短

房源选择增加

据区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通介绍,“房票”政策的实施,保障了集体土地被征地搬迁群众的安置,相比于传统的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安置形式,有利于缩短安置周期,节约安置成本。他详细解释说,按照原有的方式,村民要等到安置房建成后才能搬进新居。安置房从规划选址到建成分配,周期至少要4至5年,如果选择“房票”,就能大幅缩短其中的时间,而且在洪家街道拆迁,买新房却能在全区范围内选。“对于刚需和改善型的村民来说,甚至可以提前看房,实现边征收、边购房、边入住。”同时也促进商品房的销售,优化房地产的供需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对于街道的接下来的拆迁工作来说,是一件好事。”洪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金红雨表示,“房票”安置能让村民加快改善居住条件,对于被征收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也为接下来区块征迁注入了强力的“推进剂”。

来 源:记者林琦、区住建局

视 频:赵超婷

小 编:洪雨婷

编 辑:叶丹婷

监 制:蔡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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