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才算故意伤害罪
算故意伤害罪的情形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客观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
3.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拘留有案底吗
找法网提醒您,故意伤害罪被拘留的有案底,前提是要经法院审判确认行为人犯有故意伤害罪。案底是刑事犯罪记录,必须法院判刑以后才会有案底。如果法院未判决行为人犯有故意伤害罪,仅凭公安机关的拘留行为是不会留下案底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三、故意伤害罪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精神赔偿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判决之后,另行起诉的可以要求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