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奉化区人才生活津贴申请条件一览


(资料图)

申请对象及条件

企业全职新引进全日制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奉化区三领人才。

其他事项

(一)本奖励与宁波市硕士和博士生活补助(甬人社发﹝2022﹞23号文件)不重复享受,符合宁波政策条件的硕士和博士,在申请奉化人才租房补贴和人才生活津贴后再次申请宁波市硕士和博士生活补助的,已享受的奉化人才租房补贴和人才生活津贴视作配套,按照“就高、补差、不重复”的原则发放。

(二)本奖励与奉化中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青年大学生创业团队就业补贴、奉化乡村振兴人才补贴不重复享受,按照“就高、补差、不重复”的原则发放。

(三)2022年9月1日(不含)前引进的人才,按照原办法执行。2022年9月1日(含)之后引进的人才,按照本公告办理执行。引进时间以在奉首次社会保险缴纳时间为准。

(四)人才享受生活津贴可在累计缴纳社保时间满6个月或24个月后逐次申领,也可在满24个月后合并申领。社保缴纳时长为累计时长,人才生活津贴受理时限为政策享受周期期满6个月(含)内,逾期不再受理,人才在区内中途更换单位或中断缴纳社保的,也可申请办理。

(五)奉化区“三领人才”其社保累计缴纳时间从其发文认定之日起计。2022年9月1日(不含)前入选奉化区“三领人才”的,按照原管理办法执行。2022年9月1日(含)之后入选奉化区“三领人才”的,按照公告办理执行。

(六)企业,指在我区注册登记和纳税的实质性正常运营企业(包括但不仅限于有员工、有场地、有资金流水等),包括个体工商户、区属国有企业、本地法人金融机构,不含其他国有企业、金融分支机构以及邮政、电信等垂直管理企业人员,也不包含劳动关系在企事业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

(七)咨询电话(工作日开放):0574—88506030、8852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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